【企业合规】省司法厅、省工商联联合印发《意见》 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月5日,湖北省司法厅、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采取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搭建工作联络平台、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等措施,进一步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全文如下:
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如下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管理、督促指导、协调规范作用,坚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处理的原则,建立工商业联合会向司法行政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机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司法行政机关要拓宽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方式,畅通问题线索征集渠道,为民营企业投诉、举报行政执法问题提供便利;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纪依法需要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的,应当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广泛采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监督方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办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立案、询问笔录、调查取证、集体讨论、依法送达、线索移交等程序和文书,形成执法执纪贯通、流程规范、制约有效的程序体系,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与常态化。
工商联要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收集整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建议,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馈。要对涉及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搜集汇总,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移送处理。重点对以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进行收集移送: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收取或收受当事人财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吃拿卡要、违法办案;违法执法、趋利执法、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以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问题。

(一)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执法问题的投诉、协调帮助事项等诉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要建立民营企业行政执法问题诉求处理“绿色通道”,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送台账,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工作。
(二)搭建工作联络平台。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共同组建民营企业行政执法问题诉求转办联络机构,指定具体工作部门和联络员,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三)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结合工作职能,及时互通工作信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研判、对行政执法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相互通报,坚决制止、纠正各级执法机关和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行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探索建立信息共享、网上办理的一体化信息化规范化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果。
(四)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省司法厅、省工商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民营企业作为全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根据分配名额,各地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参与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组织申报和推荐,经省司法厅审查、公示后确认。被确认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企业直接向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提供涉及本企业及所在地区其他行政执法情况,并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五)推荐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省工商联积极向省司法厅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担任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省司法厅可以邀请具有专业特长的民营企业家或法律服务库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合理、高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职能作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完善工作机制。省司法厅、省工商联把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稳步推进。要积极协调人财物力,保障民营企业行政执法问题反馈“绿色通道”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建设好、运行好。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和工商联密切联系,优化各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助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行政执法监督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的持续广泛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如果您喜欢我们的资讯,点击右上角图标,可以:
1、转发给朋友;
2、分享到朋友圈;
3、查看“湖北省激光行业协会”公众号往期内容。
座 机:027-87900300
秘书长:13797059196(黄惠)
网 址:www.laserunion.cn